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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
2013-11-06 11:25  
 
  1.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时,必须向继续教育学院夜大部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  2.教室使用过程中,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;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夜大部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过程;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;
  3.课间休息时,应关闭音箱电源,节省电力消耗;禁止在多媒体教室播放与教学无关的音乐、视频等;
  4.教室使用结束,应检查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情况,整理好仪器设备,按照操作程序关闭计算机和投影机电源,通知值班人员将其余设备和水电关闭并且锁好教室大门;
  5.教师需要在计算机内安装与教学相关的软件时,需提前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,并准备好安装盘,配合安装。
   6.未经同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;
  7.多媒体教室是学校教学的专用教室,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、聚会、娱乐等活动;
  8.注意保持室内清洁,严禁将饮料、食物等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。不得在桌面及墙上乱刻乱画。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;
  9.爱护室内设施。严禁学生操作控制台上任何设备(包括在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来历不明的软盘、光盘),损害设备者照价赔偿,有意破坏者(包括在课桌椅上涂写刻画的),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    继续教育学院安排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。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继续教育学院
2010年10月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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